法律

提前收回贷款是否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

  1、借款合同关于提前收回贷款的约定,不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条款。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3、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