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银行贷款方式有什么

  1、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