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单独选址自建房需哪些部门审批

  农村自建房由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