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需要公开审理吗?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复议审查的期限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和效力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公开审理吗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