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