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延期告知的期限是多久

  不超过三十日。

  1、行政复议延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根据《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十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