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