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的材料可以申请信息公开吗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依职权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对依职权公开行为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个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别是职业举报投诉人,以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而未主动公开为由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