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1、属于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2、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3、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4、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5、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6、符合《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7、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

  8、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