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对法院进行投诉

  投诉法院的方式如下:

  1、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