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廉租房申请流程一般有哪些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