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租赁合同对方违约应当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可以分为出租方违约以及承租方违约两种情况,我们分别讨论。

  (1)出租方违约,一般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出租方反悔不出租房屋,或者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则承租方有拒绝解除合同,要求继续租赁;如果被强行退租的,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则要赔偿承租方实际损失,包括装修折旧、可能的收益损失等等,但这些都需要举证。

  二是如果出租方拒绝维修的,则承租方有权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方承担相应费用。

  (2)承租方违约,则可能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延期支付租金,根据合同约定,出租人有权要求继续支付租金,甚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承租方提前退租,出租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支付租金。

  如果承租方没有履行解除合同手续的,出租方可以要求继续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