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符合什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方可满足廉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方可满足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其他应当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