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

  1、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2、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