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租赁中附属设施维修责任哪些由甲方承担

  房屋租赁中附属设施维修责任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维修或者更换发生的费用:

  (一)进户门发生无法关闭或者无法开启,或者门锁出现无法开锁、无法锁定的;

  (二)所有与外界相通的窗户由于非乙方过错造成损坏,影响租赁人人生财产安全的;

  (三)家用电器,如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电烤箱、DVD、音响设备,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

  (四)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达到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

  (五)其他家具和日常生活用品,如炊具、餐具使用日久天长,自然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