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留置权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要件:

  1、债权已届期清偿期。

  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2、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

  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仅产生留置的效力,即权利人有权留置标的物,但尚不发生优先受偿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将留置权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而必须再履行一定的程序方能真正实现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