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侵权犯罪移送标准

  商标侵权犯罪移送标准是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商标侵权主要涉及的罪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2、有损害事实发生。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减少、消灭。非物质损害是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权利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贬低。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

  4、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