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逮捕后可以撤案吗

  任何刑事案件都是有可能撤案的。

  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案。具体规定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因此,尽管逮捕,只要最终发现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给予撤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