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刑事拘留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