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过户要带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要带以下这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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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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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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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房地产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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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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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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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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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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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