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房产赠与他人是否需要公证过户

  一、要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房产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及其复印件;

  2、受赠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房产赠与书、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文本;

  4、被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书;

  5、赠与房产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该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6、赠与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7、赠与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局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赠与文件;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