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房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

  1、收房发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退: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3)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等。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