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山东房产税该怎么征收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根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的收入来为计税的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计税

  (1)按照房产的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是依照房产的原价值一次减除掉10%到30%后的余值来计算缴纳的。扣除的比例是由山东的人民政府在税法中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的。房产原值是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的设备或者一般不单独计算其价值的配套设施。

  (2)纳税人对原有的房屋进行改造的,就要要相应地增加房屋的原值。从租计征。如果是按照房产的租金收入来计征的就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个人房产税的计算方式

  (1)独栋的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的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如果达到上两年主城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

  (2)房产税的税率为0.5%;如果达到3倍至4倍的,则税率为1%;在4倍及4倍以上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