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返还彩礼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规定,离婚后或者未结婚的彩礼是否应该返还要看具体情况,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

  其中适用第

  (二)、

  (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