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肇事逃逸无证驾驶,造成轻伤判几年

  无证驾驶致人轻伤的,并肇事逃逸的,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即给予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于民事部分,受害人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拒不赔偿的,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