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一、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行为人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

  本罪分为两种情形: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