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必须双方去吗

  一、起诉离婚必须双方去吗

  1、起诉离婚一般是必须双方去的,因为离婚案件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有其特殊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能正常表达其意思表示的,并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然而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于需要了解清楚双方是否是真实意愿想要离婚,因此必须要当事人到场才行。但在诉讼离婚中,情况就有可能比较复杂了。至于此时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法律中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但原则上还是需要双方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