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协议签了是不是就算离婚了

  一、离婚协议签了是不是就算离婚了

  1、离婚协议签了不是就算离婚了。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时的必备材料,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话,双方依然为夫妻。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6)结婚证。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