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转让通知包括什么内容

  转让债权的名称、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受让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关于债权转让通知包括的其他内容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包括什么内容

  1、债权转让通知包括什么内容的问题详情如下:

  (1)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2)是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由谁通知才会发生效力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该条立法旨意和语句结构上分析,该条已说明了债权人为债权转让的通知人。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更明确地规定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即债权人转让债权而对债务人作的通知,一经通知便不得撤销。一般认为,应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才生效。但在司法实践中,是允许第三人通知债务人的。从法理上讲,《合同法》也没有明确非债权人通知不可;且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效率原则、第三人通知债务人没有损害到债务人的利益、债权人怠于通知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等考虑,应也是允许第三人通知债务人的。

  综上所述:转让债权的名称、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受让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关于债权转让通知包括的其他内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