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撞到人该负责任吗

  一、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撞到人该负责任吗

  可以减轻责任,但不免除全部责任。因为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有证明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责任。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有四种,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责主责次责。

  机动车与分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7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7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否则一般都是机动车全责。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负全部原因责任的一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原因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原因责任的一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原因责任的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是否共同申请调解,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三、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

  ⑴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