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伤残怎么鉴定

  一、劳动伤残怎么鉴定

  1、伤者职工被认定工伤后,在经过治疗,且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存在伤残时,应当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三、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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