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订合同是中标单位的分公司可以吗

  1、不可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后公司的防范风险建议:

  1、审查分公司设立的合法性,看“中标”工程是否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完善合同手续,合同洽谈前要求公司给分公司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审查公司给分公司的授权范围,确保授权有效)。

  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