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受到老师性侵该怎么办

  一、受到老师性侵该怎么办

  1、受到老师性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报警。

  2、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取证。

  3、被害人第一时间不要洗澡,保留身上的痕迹,保留案发时所穿着的衣物(含内外衣),供公安机关取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奸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一)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本质必须是“明知的情况下”,强奸不是过失行为。

  (二)犯罪主体:一般是男子(即14周岁以上负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强奸罪是8种相对责任能力的人需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行为之一),然有一般就有例外,除男子可以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外,妇女亦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但妇女不能是单独的实行犯,只可以是共同实行犯或是间接正犯。例如帮实施强奸的人脱裤子、帮按住被害人等情形,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或是委托他人去强奸其他妇女,则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三)主观要件:需是有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目的或奸淫幼女的目的。

  (四)侵犯对象:需为妇女,且针对已满14周岁的妇女,是普通强奸罪;针对不满14周岁的妇女,是奸淫幼女;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已满14岁周岁的女性属于妇女;侵犯的客体为妇女性的自主权利和幼女的身心健康,即在客观要件上需违背妇女意愿,实施强奸行为。此处需要注意:不满14周岁的幼女需要区分于已满14周岁的妇女,即使幼女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是构成强奸罪的,因为幼女的心智不成熟,缺少辨认是非的能力,所以该情形也是构成强奸罪的。

  三、强奸罪怎么判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