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签补充协议不合理的居间合同吗
一、可否拒签补充协议不合理的居间合同
1、可以拒签补充协议不合理的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的补充约定,签订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一方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拒签。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违约合同一旦发生,其当事人没有得相应的赔偿是可以起诉对方的,需要在起诉书中列明相关的违约事实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
1、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
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3、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