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民事上诉费用是多少

  上诉费用多少首先要看上诉的是什么样类型的案件,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不同的案件的上诉费用标准还是不同的。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二)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