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经济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少时

  你好,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一

  、依据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劳动合同

  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

  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发生

  3、用人单位依照

  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

  发生

  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6、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注:工作年限:指工作时间满一年。

  按1年的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1年);

  按半年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

  月工资:

  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范围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