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案件有哪些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时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