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办协议离婚所需的具体材料
一、在法院办协议离婚所需的具体材料
1、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在法院不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协议书实践中注意事项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实践中注意事项:
1、必须双方自愿;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处理好子女抚养以及财产问题。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