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能继承吗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能否继承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是能继承的。如果该工作人员参加了社保,在其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被继承。但是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除非具有出国定居等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养老金继承的相关金额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3、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结算完结,应停止缴费或互付记录,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