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权怎样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因为有婚姻关系的影响,夫妻间的借贷行为有别于传统的民间借贷,法律并没有做出特别的规定。但一般情况来说,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不区分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还是单纯的个人负债,都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起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