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

  不得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