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未经股东会对外担保这样应该怎么处理

  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约束的是公司的行为,防范的是公司管理层以及控股股东利用公司担保进行不当的利益输送,损害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是对大股东操纵董事、经理之行为的规制,属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调整范围,应认定为管理性规范,对外不产生约束力。违反该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担保行为的效力不受影响,否则不利于交易安全。该规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性规范,对公司以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为由主张对外担保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