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间借贷中纠纷处理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

  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有年利率24%的限制。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3、有无约定利率争议的处理。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根据双方费交易习惯确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按无利息来处理。

  4、定期无息借贷的处理。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按年利率6%计息。

  5、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6、保证责任的处理。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行为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8、与合伙组织发生借贷纠纷的处理。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