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追讨委托和债务转让如何理解

  追讨债务委托,是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以欠款委托对债务人进行追讨,然后签订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被委托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