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安抗辩权行使程序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