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当得利成立要件是什,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

  1、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根据;

  2、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3、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

  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与损失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