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连带责任的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的共性是什么

  1、连带责任的追偿人与被追偿人间是利益共同体,存在于共同责任中。

  2、追偿人与被追偿人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不分责任的先后和大小,都有义务向权利人清偿。

  3、追偿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随之在共同责任中产生新的按份责任。此时,追偿人变成新的债权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请求偿还各自的份额。

  4,“法定”与“约定”是构成产生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责任的完全追偿权与连带责任的部分追偿权区别在于,完全追偿人在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全部的费用,而部分追偿人只能追偿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