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是指债务人(即被告)向法庭提出债权人(即原告)主张债权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从而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在法律上有一个具体的期限规定(即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而且又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后再向法院起诉的,如果被告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则原告的主张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保证人为从债务人而非主债务人,最终的债务主体应为主债务人而非保证人,因此,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该抗辩权不因主债务入的放弃而当然放弃,否则,可能发生主债务人恶意放弃抗辩权导致保证人责任加重问题的发生。因此,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主债务人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情形下,保证人仍然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当然,在有证据证明其放弃了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情形下,其虽然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其抗辩理由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