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特殊债权有什么

  以下几类特殊债权也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

  1、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权利。

  2、可撤销的合同权利。

  3、内容不确定的合同权利。

  4、作为权利质押的合同权利。

  5、将来的合同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