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熟人借钱不还失踪但抵押了房产能收房抵债么

  熟人借钱不还并且失踪,但抵押了房产,债权人有权就该房产优先受偿。

  由于债务人失踪,双方无法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抵押房产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偿还债务,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